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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七项举措”

作者:    来源:    添加日期:2017-12-26

林业局积极落实市十届三全会精神引导广大林业干部把心思用在干事创业上,把精力放在狠抓落实上,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打造一流服务团队,形成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新风正气

一、持续高位推动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制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施方案,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各科室及基层二级单位负责人公开承诺书,明确责任人。在局机关一楼设置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人员将启动问责机制。

二、提高行政效能。林业行政许可项目已全部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统一办理通过政府网站公示已简化的审批流程,力争减环节、减时限、减费用,实现“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流程最短、审批服务最优”。清理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及入网情况,凡是缺乏法律依据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前置审批条件,坚决予以清理和取消。

三、实行交流轮岗。为了不断优化人员结构,努力增强执行力和落实力,充分调动积极性和创造性,将三个木材检查站和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的工作人员不定期轮岗。同时投入资金,木材检查站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既可以监控进出林区的车辆和人员,也便于加强内部的监督管理,增加执法工作的通明度。

四、缩短办结时限。木材运输证、木材检疫证等行政许可的法定时间为20天,我局承诺办结时间为3天,减少17天,实际办结时间不超过2小时,基本达到了即来即办,审批时限缩减到最低。利用市政府的网上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平台,安排专人使用网上政务审批系统,掌握该系统的各项功能,及时受理各项行政审批事项。

五、深化执法改革。针对执法科室较多的情况,实行由森林公安统一执法,改变过去多部门执法导致的执法效率低下,执法标准不一的情况,不断提高林业部门的执法效率,提高林业执法的威慑力,增强广大林农遵法守法意识。

六、开辟绿色通道。对重点工程或重大建设项目,坚持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为项目开工提供用地保障。我市重大项目征占林地审批过程中,我局积极与省林业厅沟通汇报,争取省厅支持,在最短的时间内重点项目办理林地征占手续,保证项目按时开工建设。

、减轻企业负担我局取消木材检疫行政可收费,仅此一项每年为企业减轻负担近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