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绥芬河市纪委关于“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自律的通知
作者: 来源:中共绥芬河市纪委 添加日期:2017-04-27
中共绥芬河市纪委
关于“五一”“端午”期间廉洁自律的通知
市直各党(工)委:
“五一”“端午”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问题,现重申纪律要求如下。
一、立足抓早抓小,强化宣传教育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牡丹江市委及市委关于作风建设的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本党委、本单位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明高线、知底线、不踩红线,推动形成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各级党组织要反复强调纪律规定,早打招呼、早提醒,把各项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职工。
二、聚焦重要节点,开展专项检查
各党(工)委要结合本党委实际,重点围绕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乱发福利津贴补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大操大办、聚众赌博、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公款消费、违规出入会所和其他违反廉洁自律的问题持续开展监督和明查暗访。要压实担子,着力传导工作压力,切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工作格局。市纪委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各党委(工)委、各单位各部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
三、强化制度约束,严查违纪行为
各党(工)委要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严格检查各单位落实重大事项报告、请销假、AB岗及公车使用管理等制度规定的情况。要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强化问题线索收集和处置,及时向市纪委上报在明查暗访过程中发现的违纪问题或线索。要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出重拳、下狠手,对发生顶风违纪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问责一起。市纪委将对节日期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的党组织严肃问责,并在全市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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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绥芬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