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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芬河市纪委完成内设机构调整

作者:    来源:市纪委办公室    添加日期:2013-09-18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内设机构调整》(黑纪办发〔2013〕9号)的通知精神,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绥芬河市纪委监察局积极对内设机构进行合理化调整。

一是撤销党风室、纠风办,成立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党内监督、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并组织开展检查工作;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查处、督办违反党风政风规定的行为。

二是撤销执法监察室、效能建设办公室,成立执法和效能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政策政令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查处、督办违反规定的突出问题;调查处理重大事件涉及的违纪违法行为;监督检查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的执行情况,查处、督办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问责的事项;受理和办理行政效能投诉。

三是独立设置宣传教育室。负责对全市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教育;宣传党的纪检工作和国家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联系协调新闻单位对重大案件的报道工作;拟定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规划,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的业务指导;承办委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截止目前,绥芬河市纪委监察局已设置11个内设机构。